电脑租赁合同,电脑租赁合同电子版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电脑租赁合同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电脑租赁合同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如何在电脑上打合同?
在电脑上打印合同非常方便简单。
首先,打开word或者WPS文档编辑工具,建立一个新文件“合同”。
其次,根据你们合同双方协商议定的内容,把合同编写出来。可以在网络上百度搜索相类似的合同样本进行修改。
然后,使用排版功能把合同全文进行排版。
最后,连接打印机,使用打印功能打印合同。建议保存文件,以备后用。
打印文件可以选择“菜单--文件--打印”,也可以直接点工具栏“打印机”图标,选择打印份数再确定。
乙偷偷将电脑卖给了丙。问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?
1、首先甲是电脑的所有权人,甲乙之间存在借用关系,乙在未经过甲的同意下,擅自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丙,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合同效力。2、如果丙明知道该电脑不是乙的而仍然予以购买,属于乙丙之间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甲的利益的买卖合同行为无效;如果丙为善意第三人,那么甲方事后对乙的卖电脑行为进行追认,追认可以是通过将该电脑卖给乙或赠予给乙的方式,那么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,丙基于基础法律关系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电脑的所有权;如果甲事后知道不对乙的行为进行追认,那么丙作为善意第三人的角度而言,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,基础法律关系的乙与丙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买卖合同无效,丙仅仅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而获得该电脑的所有权。对于甲和乙之间则是甲如何追究乙的责任的问题。《合同法》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,未经被代理人追认,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,由行为人承担责任。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。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拒绝追认。合同被追认之前,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。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。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,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该代理行为有效。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,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,该合同有效。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 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 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 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 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 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,双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,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、第三人。
在电脑上怎么写协议书?
在电脑上写协议书可以使用各种文本编辑软件,如Microsoft Word、Google Docs、Notepad等。首先,打开软件并创建一个新文档。然后,根据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编写并排版。在编写过程中,要注意文档的结构、语法和用词准确。完成后,仔细检查并修改错误,最后保存为PDF格式以便传递和打印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脑租赁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电脑租赁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